錦天城律師成功代理的一宗案件首次明確了國內水路貨物運輸糾紛適用貶值率定損法的定損規則
2020-08-149914錦天城接受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某分支機構委托,代理一起極具爭議的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糾紛案件,該案經過一審、二審程序,最大限度的維護了委托人的合法權益。一審及二審法院均采信錦天城律師的觀點,首次在國內水路貨物運輸糾紛中明確了市場價格波動時適用貶值率定損法的定損規則。
本案系因某輪承運的貨物硅錳合金從欽州港到張家港,運輸途中船舶沉沒,船載貨物硅錳合金隨船沉沒。約一個月后,硅錳合金被成功救助打撈,期間硅錳合金的市場價值飛速上漲。貨物出險后,平安保險委托公估人對貨物進行公估定損,公估報告采用貶值率定損法對貨物損失進行定損,由此計算的損失金額,比通常采用直接相減定損法所計算的損失金額要高很多。平安保險根據公估報告進行賠付取得保險人代位求償權后,向廣州海事法院起訴承運人。承運人抗辯本案定損金額過高,應適用直接相減定損法計算貨物損失。
本案經廣州海事法院及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兩級法院審理,均支持了錦天城律師的代理觀點,認為貶值率定損法雖然是在適用海商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的情況下作出的,但從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精神和目的來看,在國內水路貨物運輸糾紛中適用貶值率定損法,排除了市場價格波動對貨損賠償額的影響,符合合同法的規定。并無不當,亦符合公平原則。本案裁判觀點完善了國內水路貨物運輸中市場價格波動時貨損賠償額的計算規則,對審判實踐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丘彪山律師、律師陳夢婷、律師張藝為本次案件中的委托人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