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天城律師為平煤股份非公開發行11.8億元綠色公司債券提供法律服務
2018-09-075631
[摘要]2018年8月31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向平頂山天安煤業股份有限公司(“平煤股份”)出具無異議函,平煤股份面向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總額不超過11.8億元的綠色公司債券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掛牌轉讓條件,上海證券交易所對其掛牌轉讓無異議。
2018年8月31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向平頂山天安煤業股份有限公司(“平煤股份”)出具無異議函,平煤股份面向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總額不超過11.8億元的綠色公司債券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掛牌轉讓條件,上海證券交易所對其掛牌轉讓無異議。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擔任本次非公開發行債券項目平煤股份的專項法律顧問。
平煤股份于1998年3月注冊成立,2006年11月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完成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公司主營業務為煤炭開采、煤炭洗選加工和煤炭銷售。平煤股份的控股股東中國平煤神馬能源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名列“2018中國煤炭企業50強名單”第12位、“2018中國煤炭企業煤炭產量50強名單”第21位、“2018中國企業500強”第132位。本次非公開發行債券為綠色公司債券,本次募集資金將全額用于節能、污染防治、資源節約與循環利用及清潔能源項目的建設。
錦天城高級合伙人龐景律師,律師姜心荷、付迪、儲小雨等組成專業法律服務團隊為本項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務,包括出具法律意見書、專項核查意見,法律盡職調查并提供相關法律咨詢意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