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天城律師成功代理一起大額期貨公司風險子公司新業務糾紛訴訟
2016-07-298376日前,錦天城律師代理的國內某著名期貨公司風險子公司新業務糾紛訴訟一案塵埃落定,在錦天城律師的專業代理下,二審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最終判決被告償付原告共計3000余萬元。
中國證監會于2012年頒布新規,允許和鼓勵期貨公司通過設立風險子公司開展倉單服務、合作套保、定價服務、基差交易、做市業務等,為實體企業提供風險管理和融資服務,以支持實體經濟。本案原告是位于深圳的一家國內知名期貨公司旗下全資風險子公司,是國內某龍頭證券公司的全資孫公司,在上述證監會新規頒布后設立,本案被告是國內某煤炭大省的一家大型國有煤炭集團公司旗下全資貿易公司,本案涉及的就是期貨公司風險子公司倉單服務中的倉單銷售業務,業務載體為原被告雙方于2013年底簽訂的動力煤采購合同,為現貨遠期銷售合同。在原告支付貨款后,被告未能在約定的期限內按時交貨,并拒絕返還貨款及支付違約金。
2015年4月,錦天城律師在接受委托后,向深圳市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返還貨款并支付違約金。被告則提出動力煤采購合同屬于名為貿易實為融資的無效合同、合同債務已轉移、合同債務已償付、一案兩訴等理由進行抗辯。一審經辦法官由于對此類業務的專業性、復雜性及新穎性理解不透而做出錯誤認定和判決,未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錦天城律師代理原告針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充分辯駁一審法院的錯誤認定,經過二審審理,2016年7月20日,深圳中院就本案作出終審判決,完全采納錦天城律師代理意見,糾正了一審判決的錯誤認定,全面支持原告上訴請求,改判被告向原告償付包括貨款、違約金及全部訴訟費用在內合計3000余萬元。
本案由錦天城深圳辦公室的高級合伙人 宗士才、資深律師馬麗娟、律師溫舒、律師助理胡聰承辦。本案涉案金額大,時間跨度長,案情復雜,特別是該業務屬于證券期貨創新業務,此前已被媒體廣泛關注和報道。又因歸責于對創新業務的風險掌控不力,引發該期貨公司相關人士震動。錦天城律師以專業的精神和勤勉負責的態度代理訴訟,深入研究案情、抓住問題關鍵,最終獲得全面勝訴,全面維護了客戶權益,贏得了客戶的肯定和好評,其充分顯示了錦天城律師在期貨公司風險子公司創新業務領域內極高的專業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