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天城律師成功代理優鎧公司技術秘密案
2021-09-14374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就上訴人(原審原告)優鎧(上海)機械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上海啟機械有限公司、曹某、李某、周某等侵害商業秘密糾紛一案作出終審判決。錦天城律師在本案中代理優鎧公司,在一審敗訴的情況下,二審獲得勝訴,為客戶爭取到600萬元的賠償。
優鎧公司,是優必選(中國)有限公司獨資生產基地,是國內起步較早的木材優選備料木工機械生產商。作為高科技企業,多年來獲得多項國家專利,各類優選鋸切設備的各項性能在世界同類產品中均屬佼佼者。 本案中,錦天城律師做出以下努力:第一,協同委托人從被告客戶處取得侵權機器,并公證保存;第二,為厘清技術秘密和公知技術的邊界,拜訪兩所大學三位博士生導師,第三,多次取證并配合法院勘驗地跨五省七市;第四,利用動態圖、PPT、視頻等綜合方式向法院解釋涉案技術和機器運行工藝。 本案有三大特點和法律意義: (一)在侵害技術秘密案件中,權利人有證據證明在一審法庭辯論結束后提出的對技術秘密的解釋和說明,既未超出也未改變其主張的技術秘密,這種解釋和說明不損害各方當事人的權利,通常不會違反誠信原則。 (二)當被告機器的運行方式和結果遵循了原告技術秘密的工藝流程,并且實現相同的技術效果,且被告未提交證據證明其技術不同于技術秘密,就足以證明其使用的技術信息與原告的技術秘密構成實質相同。 (三)在權利人主張侵犯技術秘密案件賠償數額時,可考慮技術秘密的性質、商業價值、研究開發成本、創新程度、能帶來的競爭優勢以及侵權人的主觀過錯、侵權行為的性質、情節、后果等因素。 本案由錦天城合伙人陳博律師為委托人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務,陳陽陽等多位律師參與輔助工作,獲得委托人的高度贊譽和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