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天城代理投資人在刑事案件未結案前提起民事訴訟獲得法院支持
2024-11-273052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撤銷上海市某區人民法院作出的“駁回起訴”裁定,并指定上海市某區人民法院繼續審理。
在上海北廣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簡稱“北廣投”)因非法集資被上海市公安局黃浦分局立案偵查后,考慮到刑事案件的清償率比較低,即使通過刑事追贓程序也無法彌補投資人的全部損失,錦天城律師代理投資人在上海市某區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
北廣投向投資人銷售定融產品,承諾到期后按一定收益率兌付,但產品到期后投資人未獲得兌付,且北廣投被立案偵查。本案雖然符合民事訴訟的立案條件,但在某區法院立案時,立案庭對案由、損失確定、上海相關類案判例以及“先刑后民”的適用提出了諸多疑問,且口頭答復需要業務庭許可后方同意立案。本案自2023年4月申請立案,經過訴前調程序,直至2023年12月29日才被正式立案。
一審中,各被告以北廣投涉嫌非吸為由進行抗辯,要求一審法院駁回投資人的起訴。一審法院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一條,以公安機關于2022年11月29日出具北廣投涉嫌刑事犯罪的《立案決定書》以及在本案中作為被告之一的周某涉嫌非吸被取保候審為由,裁定“駁回起訴”,并將材料移送公安機關。收到一審裁定后,錦天城律師認為一審法院沒有對案件深入調查,《立案決定書》的涉案主體與本民事訴訟的涉案主體不具有同一性、案件基本事實也不相同,故以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刑事案件與本民事訴訟不構成“同一事實”為由提起上訴。
2024年8月,二審法院作出裁定,認為本案需要以另案審理結果作為依據,而該案尚未審結,故裁定“中止訴訟”。代理人就法律適用問題多次與主審法官溝通,最終二審法院采納了我方意見,裁定撤銷一審法院作出“駁回起訴”的裁定,保護了我方當事人的權益,體現出錦天城扎實的專業能力和豐富的辦案經驗。
本案由錦天城高級合伙人宋正奇律師牽頭組建法律服務團隊,李文兵律師主辦、張厚見律師協助為投資人提供全程法律服務,錦天城律師的專業服務,獲得了委托人的高度評價和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