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天城成功代理全國首例PPN虛假陳述案
2025-07-083524近日,錦天城律師成功代理了全國首例涉銀行間債券市場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private placement note,以下簡稱PPN)證券虛假陳述案,錦天城律師作為發行人及其公司董事的訴訟代理人,成功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請,一審法院認為發行人等不構成虛假陳述。
原告為某商業銀行,在案涉PPN觸發回購條件后已另案提出由發行人回購PPN的要求,之后為了進一步挽回損失,遂向法院起訴案涉PPN的中介服務機構和發行人公司董事。原告主張發行資料存在資產負債率、還款資金來源不實,隱瞞違約、涉訴、對外擔保信息,發行人通過“融資貿易”虛增營業收入等多項虛假陳述,要求承銷商、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發行人控股股東、發行人公司董事等共同承擔賠償責任8.7億余元。
錦天城律師對原告的主張均不予認可,結合虛假陳述案件的構成要件,以及PPN的獨特性,從:1.PPN的特點及發行要求論證其不應套用《證券法》及《虛假陳述若干規定》有關信息披露的規定;2.本案原告向一方主張賠償,對其他被告不應發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果,訴訟時效已過;3.原告已將案涉 PPN 轉讓,不具有起訴資格;4.原告所主張的多項虛假陳述行為不成立,且不具有“重大性”;5.原告的交易或損失與虛假陳述行為之間沒有因果關系;6. 各被告之間的責任形態并非連帶責任等方面進行了全面、深入地抗辯。上海金融法院組織各方當事人充分開展了法庭調查及法庭辯論,并于近日作出了一審判決。
本案由錦天城高級合伙人王偉斌律師,合伙人邱冬梅、汪曉律師等組成的法律服務團隊為客戶提供訴訟法律服務,律師團隊通過精心研判、專業應對,成功贏得了案件,為客戶化解了重大風險,也為該類糾紛的認定提供了有價值的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