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天城律師成功代理一起重大復雜的股權回購案件,成功維護了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2020-09-078145日前,錦天城律師成功代理一起重大復雜的股權回購仲裁疑難案件。在回購協議的簽名真實性被對方當事人矢口否認的情況下,錦天城律師冷靜應對,通過抽絲剝繭,還原案件真相,提出了整體代理意見,最終獲得了仲裁庭的采信,認定回購協議雖然被申請人未親自簽署,但系其真實意思表示,仲裁機構最終裁決被申請人承擔回購責任,應向申請人支付回購款及違約金等款項4000余萬元。
本案由深圳國際仲裁院(SCIA)仲裁,錦天城代理的仲裁申請人系國內某知名私募股權投資機構,被申請人為被投公司的自然人股東。
2015年,申請人與被投公司及當時的被投公司股東簽訂了增資協議,約定申請人增資3000萬持有被投公司股權。申請人與公司原股東簽訂了業績對賭的補充協議,約定在業績未達標的情況下由公司原股東進行回購。申請人完成增資入股后,被投公司經歷多次股權變更,自然人股東變為被申請人。2016年,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通過郵寄傳簽方式簽訂了回購協議,約定若被投公司未能在2017年底遞交上市材料或被上市公司成功并購,申請人有權要求被申請人回購申請人持有的被投公司股權。
因被投公司未能完成申報上市或被上市公司并購的對賭條件,申請人于2018年向被申請人主張回購未果,遂提起本案仲裁。但在庭審中,被申請人當庭否認回購協議中的簽字為其本人親筆所簽,不認可回購協議的真實性。經司法鑒定,鑒定結果證明回購協議中被申請人的簽名并非被申請人本人所簽。因回購協議系申請人主張的重要依據,被申請人簽名的真實性被否定,使案件的代理遇到巨大的障礙。
錦天城律師通過冷靜分析、抽絲剝繭,并多方尋找線索、固定證據,詳細還原了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溝通協議簽訂的過程,通過雙方溝通的細節、正常邏輯及反應,合理運用高度蓋然性的原則,審視整個投資關系及協議簽訂,探知各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提出了整體代理意見,主張被申請人參與了回購協議的簽訂全過程,其具有承擔回購義務的真實意思表示。仲裁庭最終采信了錦天城律師的主要觀點,認定回購協議雖然被申請人并未簽署,但系其真實意思表示,仲裁機構最終裁決被申請人承擔回購責任,向申請人支付回購款及違約金等款項4000余萬元。
在定案重要證據被挑戰的情況下,錦天城律師冷靜應對,步步為營,成功逆轉局勢,最大限度的維護了委托人的合法權益,獲得了委托人的高度好評。
錦天城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李立坤律師、蔡曉芙律師、王玨實習律師等組成的法律服務團隊為該案提供全程法律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