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天城律師學院舉辦“周末講堂”第三十九期暨刑事專業委員會交流會
2022-11-281863
2010年6月13日,兩高三部印發“兩個規定”,意味著我國正式構建了“非法證據排除制度”。2017年4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34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辦理刑事案件嚴格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以及2018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實行的《人民法院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規程(試行)》進一步改進和強化非法證據排除制度。2018年10月26日,刑訴法的再修訂將相關內容予以正式吸納、明確。至此,我國刑事訴訟中的非法證據排除問題在理論和制度層面不再存在實質性障礙。然而,非法證據排除制度在實踐貫徹層面仍處于艱難的探索、博弈階段。為幫助事務所律師進一步了解非法證據排除制度的相關理論和實踐狀況,2022年11月25日下午,錦天城律師學院會同錦天城刑事專業委員會特邀清華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清華大學法學院證據法研究中心主任易延友教授,為事務所同仁分享題為【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中國范式】的專題講座。交流會采用線下和線上方式同時進行,當日下午總共有80余人參加了本次時長3小時的交流會。
本期周末講堂由本所高級合伙人王曉英律師主持。王律師談到,易教授學貫中西,不僅專注于訴訟法的學術研究,還是一名刑事辯護律師。非法證據排除制度在實踐執行中還存在著許多障礙,本次講座我們邀請易教授來跟我們分享其在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學術思考和律師實務的具體運用,希望通過聆聽易教授對于該規則的內容解讀及其研究和實操的心得分享,對我所律師今后辦理案件有所裨益。
易延友教授首先通過三個經典案例將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美國范式娓娓道來。他指出在美國語境下,非法證據排除規則主要在于審查該證據取得方式是否違法、該方式是否侵犯嫌疑人的憲法權利,而和證據是否真實無關,和嫌疑人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犯罪手段是否惡劣亦無關。美國的非法證據排除規則是以保障人權為依歸的,保障無辜的人免受錯誤追究,是權利分類型的證據排除規則,并且強調毒樹之果均應予以排除。其次,易教授介紹了我國的非法證據排除規則。他將我國刑事訴訟法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發展歷程分為三個階段進行了梳理和介紹,并在此基礎上歸納出中國范式的四大特點:一是屬于發現真實驅動型,旨在避免無辜者不被追究;二是證據分類型排除規則,保護范圍狹窄;三是法條未明確規定間接淵源于違法行為的證據是否要排除;四是實物證據采用裁量排除規則。最后,易教授從四個方面提出對我國非法證據排除規則予以完善的轉型思考:建議從真實發現驅動型轉變為權利保障驅動型;從證據分類型轉變為權利分類型;擴大毒樹之果的適用范圍、對于實物證據的排除規則應從裁量排除向強制排除轉型。
交流會的最后,與會人員通過線上線下提問的方式,就非法證據排除規則中涉及到的專業問題,與易延友教授進行了熱烈的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