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少年兒童維權基金與國際救助兒童會就今后深入合作展開會談
2018-01-182884陽光少年兒童維權基金系由上海宋慶齡基金會理事、復旦大學律師學院執行院長陳乃蔚先生在上海宋慶齡基金會發起設立的專項基金,上海錦天城律師事務所王麗律師兼任專項基金的秘書長,陳博律師、金颯律師、虞夢云律師、叢璐律師、柯夏律師、阮超律師等成為專項基金的志愿者。上海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律師以強烈的公益意識及求真務實的態度為公益事業添磚加瓦。陽光少年兒童維權基金目前是以律師志愿者為核心,凝聚公檢法、學校、社會組織等社會公益人的一支公益團隊。救助兒童會是全球領先的、獨立的兒童慈善組織,成立于1919年,在全球120個國家開展工作。自20世紀80年代末即開始在中國開展項目,目前已發展成為在中國工作的最大的國際非政府組織之一。兒童救助會通過與政府部門合作及設立試點招募志愿者直接實施項目等方式,在跨境打拐、家暴處理、家庭寄養、女童保護、推進立法等未成年人保護方面均取得了卓越成效。
2018年1月18日下午,陽光少年兒童維權基金秘書長王麗律師及志愿者虞夢云律師、叢璐律師、柯夏律師、阮超律師與國際救助兒童會國家兒童保護項目主任王欣老師及馮浩殷先生召開電話會議,針對目前我國兒童保護現狀展開討論。會議中,加大事前預防可以事半功倍地提升兒童保護現狀為雙方一致認可,家長改造、通過社區和學校做正向宣傳、視頻及繪本推廣、與電影院線及功能性部門合作等均是實現事前預防的有效途徑。針對我國尚缺乏保護兒童整體架構的實際情況,雙方擬于今后的發展中充分發揮陽光少年兒童維權基金的特色資源,結合救助兒童會的工作經驗,在推進相關立法、政府管理進步、資金對接及個別案例等方面展開深入合作,以推動我國兒童保護體系的成立,從而推動全社會在對待兒童方面取得突破性的進步,為兒童的生活帶來及時和持久的改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