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天城律師代理的侵害商標權糾紛再審案入選2015年中國法院50件典型知識產權案例
2016-04-223555
[摘要]錦天城合伙人姚曉洪律師參與代理的浦江亞環鎖業有限公司與萊斯防盜產品國際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再審案〔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提字第38號民事判決書〕入選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4月21日公布的2015年中國法院10大知識產權案件和50件典型知識產權案例。該案因涉及涉外定牌加工的法律問題而備受社會各界關注。
錦天城合伙人姚曉洪律師參與代理的浦江亞環鎖業有限公司與萊斯防盜產品國際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再審案〔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提字第38號民事判決書〕入選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4月21日公布的2015年中國法院10大知識產權案件和50件典型知識產權案例。該案因涉及涉外定牌加工的法律問題而備受社會各界關注。
最高人民法院在判決書中寫到:在委托加工產品上貼附的標志,既不具有區分所加工商品來源的意義,也不能實現識別該商品來源的功能,故其所貼附的標志不具有商標的屬性,在產品上貼附標志的行為亦不能被認定為商標意義上的使用行為。
判決書還指出:商標法保護商標的基本功能,是保護其識別性。是否破壞商標的識別功能,是判斷是否構成侵害商標權的基礎。
本案于2011年由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經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最高人民法院提審,歷時近5年,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侵害商標權糾紛案中對涉外定牌加工問題的首次正式表態。






